异地就医规定
一、异地就医办理流程
导地就医覆盖人群: 在原有“异地安置退休人员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、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”四类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基础上,增加了其他临时异地就医人员,并规定将异地急诊、抢救人员按照视同条案人员管理,至此,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的全覆盖。
二、省内异地就医办理
1、住院、普通门诊直接持卡就医。
2、门诊慢特病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。
三、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?
扫描下方二维码,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】 第一步 扫码进入小程序,点击【开始备案】

四、跨省异地就医办理
1、点击【开始备案】进入“异地备案”页面,参保人可以在该页面查询统筹区开通情况、定点医药机构(住院、门诊、门诊特慢病)开通情况等。
2、点击【异地就医备案申请】,选择备案类型
3、参保人根据实际情况,选择参保地、就医地、参保险种、备案类型。

4、阅读备案告知书,提交备案材料,核对备案信息,选择申请备案开始时间,填写联系人信息,根据备案人员的不同类别,上传相应的备案证明材料,例如居民身份证、转诊转院证明材料、居住证、工作合同等。

5、查看备案进度,回到首页,点击【进度查询】可以一键查询备案状态。

贵公网安备 52010202001989号